前天,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业内人士断言,原18号文(即《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去年底已到期)的替代政策(即业内人士所称的“新18号文”)的出台,已经可期。
昨天,软件与集成电路概念股一路飘红,部分股票涨幅明显。不过,半导体行业的人士似乎不那么乐观,甚至有些忧虑。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软件行业将继续实行对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分别给予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但是没说适用于半导体行业。”上海一家打算扩产的半导体代工企业高管表示,这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而在原18号文件中,这一优惠条款起初叙述得非常完整。原文规定,“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施即征即退。而且,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集成电路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在2004年,这一政策遭遇美国的“打压”,2005年起文件中适用于半导体行业的这一条款被废止了。
“这一条款同时适用于软件与半导体,为什么美国单单拿半导体优惠条款说事?这说明半导体行业如果崛起,对它的优势地位威胁最大。”上述人士说。
事实上,截至目前,在中国内地市场,除了MP3、MP4、摄像头等产品所用的芯片外,几乎全部的PC处理器来自美国,超过90%手机处理器来自海外,其中美国同样占据最大地位。
如果正式文件出来后仍没有这一条款,企业可能遭受成本上升压力。
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秘书长蒋守雷举例说,新建一个12英寸项目,此前总投入约15亿〜30亿美元,如果上述优惠取消,则企业生产投资成本要高出4亿美元左右。
“如果能恢复到原有文件规定的优惠程度也好。”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副理事长许金寿说。尽管如此,不少专家仍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传递的信号是个“大喜事”,而且优惠可能会以其他形式予以体现,新政一旦强化落实,有望开启中国半导体、软件业未来发展的黄金10年。